內蒙古公共信用服務中心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方面一直秉承“整體規劃五十年不落后”的原則,注重頂層規劃與設計,站在整體的高度和全局的視角,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進行統一組織、統一規劃、統籌管理,具有極大的前瞻性。
內蒙古公共信用服務中心在應用平臺系統搭建初期,系統設計工作自頂向下地進行繪制系統總體框架和流程設計方案,首先設計總體結構,然后再逐層深入,直至進行每一個模塊的設計。在系統分析的基礎上,對整個系統的劃分(子系統)、機器設備(包括軟、硬設備)的配置、數據的存貯規律以及整個系統實現規劃等方面進行合理的安排。
內蒙古公共信用服務中心深知信用未來,將信用共性的內容建成平臺模塊,開發了自主知識產權的信用系統、信用數據庫、新聞發布系統、信用修復系統、信用查詢系統、信用評價系統、信用復議系統、信用承諾系統、信用數據交換系統、信用輿情系統、信用比對系統、失信投訴系統、失信懲戒系統、食品安全溯源系統等。系統都經過了實踐中的應用,分別取得各類著作權、專利等知識產權。系統搭建初就按照共性化框架式搭建,系統設置了“傻瓜式”模型,針對不同領域、不同目的、調整數據結構,達到適應多種環境場景的使用。
內蒙古公共信用服務中心組織起草、醞釀出臺行業領域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管理辦法,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。有效治理失信行為高發問題,使失信者付出足夠的代價,并通過實施正面激勵讓守信者受益,做到讓守信者一路綠燈、失信者處處受限,從而形成引導社會成員誠實守信的正確導向,形成市場性、社會性約束和懲戒。